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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大学药学院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7-31点击数量:
  

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和工作小组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贺耘

成员:周余斌 闫海龙

2、招生工作小组:张少林、郭键、王晨晖、陈雪

二、招生指标及招生方式

我院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报名及复试情况确定我院招生指标。

三、复试安排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8523日下午5:00前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完成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下述材料在2018525日上午11:30前交到学院审核,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缴纳初试报名费200/人,方能参加考核:

1)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4)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

5)体格检查表(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

6)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书最迟于2018610日前交至学院)。

申请材料请按照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并填写打印“重庆大学2018年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封面(附件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3、考核流程

序号

考试科目及分值

时间地点

1

英语水平(100分)

528日上午90010:00

重庆大学药学院二楼210教室

2

专业基础(100分)

528日上午10:0011:00

重庆大学药学院二楼210教室

3

专业知识(100分)

528日上午11:0012:00

重庆大学药学院二楼210教室

4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100分)

528日下午2:00

重庆大学药学院二楼210教室

综合面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其中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为笔试,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为面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规范复试程序,考核过程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由我院妥存至该生结束学业。

4、成绩公示

我院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并将于530日前公布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5、申诉渠道

学院在总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70

6、录取工作

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未达到我校初试分数线者、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7、入学报到

被录取学生请按照重庆大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说明。请假获批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联系电话:02365678470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171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18525